第二百零四章:东汉末年-《摊牌了:我是重生者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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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之后是第五个阶段,董卓觉得关东诸侯声势旺盛,不可力敌,诞生了退缩之心,直接迁都跑路回长安。

    天下大乱至此而始!

    整理思考出了这五个阶段之后,熊岩继续整理脑海里的信息:

    地点:南阳郡新野县。

    新野县,就是三国演义之中,刘皇叔三顾茅庐之时屯兵驻扎的地方,自称新野小县,养兵三千。

    而南阳郡乃是大汉朝第一强郡,没有之一,乃是帝乡,分属荆州,但治下有三十七个县,总人口足足二百四十万!

    你以为这就是极限了吗?

    当然不是,这二百四十万是官府统计的人口,实际上还有大户人家私藏的人口,如果全部加上,全盛时期三百万人口也有可能!

    三百万口是个什么概念?

    三国末期,整个蜀国向魏国投降的时候,整个国家明面上也就三四百万人口而已。

    而按照原身的记忆,黄巾之乱后,南阳郡的人口直接缩水到了一百二十万口。

    一口气少了一半,难道全都死在了黄巾之乱里?

    当然不是,这些人如今都不在大汉朝廷的治下了,他们变成了世家豪强的私有物品。

    私有物品!

    私有财产!

    他们已经连人类都算不上了,世家不会把他们当人看,豪强也不会把他们当人看,当然了,官府也没有把他们当人看。

    反正,古代的百姓是挺倒霉的。

    除了朱元璋这样的极少数皇帝之外,其他的皇帝,基本上都没把老百姓当人看。

    少数演技派,表面上愿意把老百姓当人看的,历史地位都被老百姓们捧得高高的,永远也不会忘记他们。

    实际上,在原身的记忆之中,真正死在黄巾之乱中的只是少数,大头都被世家豪强给兼并了。

    连人带土地,一口给吞进肚子里,老百姓被吃的血淋淋的,而世家豪强则是吃的满嘴流油,开心不已。

    身份:新野县新晋豪强。

    事迹介绍:本是一孤儿,自幼父母双亡,生活在丛林野外,以采集、打猎为生,天资不凡,六岁那年便诞生了内气,十二岁那年便炼气小有所成,可以生撕虎豹,十四岁那年,以一己之力,杀死侵扰乡人的盗贼三十六人,因此而声名大噪……

    十八岁那年,开始开垦荒地,庇护一方,收纳佃户,招揽豪杰,蓄养私兵。

    二十岁那年,恰逢黄巾起义,以绝强的实力镇压一方,但因为不愿意投靠世家,所以战功被偷梁换柱,愤怒之下,返回家乡,继续开垦荒地,收纳流民,训练私兵。

    今年二十四岁,横跨三县之地,有土地十五万亩,佃户一万五千口,私兵两千,水军五百,陆军一千五。其中,水军负责走私,陆军负责维持三县民间秩序。

    好家伙!

    真是好家伙!

    这就是熊岩看完了前身记忆之后的第一反应!

    两千职业私军,靠着十五万亩地、水路走私、陆地上收保护费养活。

    所谓的收保护费,就是指所有经过三县的商队,私下里都得给熊岩交钱!不交钱的,就得问问熊岩麾下的私军答不答应!

    而这种豪强占据一方,私下收保护费以及光明正大走私的行为,在如今的大汉朝挺常见的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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